第一阶段:调档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人才中心、原档案管理机构、街办/计生办、派出所
办理事项:开调档函,将人事档案调至成都各相关人才中心。
1、婚育证明:证明你婚姻和生育情况的证明材料。可以在原档案管理机构、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民政部门等机构开具。
2、现实表现证明:证明你曾经是否有过违法犯罪记录。可以在原档案管理机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第二阶段,办理联系函
所需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
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出身年月无误)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6、填写《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
第三阶段:准迁证办理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
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
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集体户入户手续(挂靠人才中心集体户者提供)
10、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四阶段: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最后阶段:上户
办事部门: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集体户页(挂靠集体户者提供),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