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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周志琦主持召开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集体廉政谈话会
发布时间 : 2024/06/06 11:10:39  |    点击次数:    来源:

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6月4日上午,副校长周志琦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主持召开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集体廉政谈话会。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一站式”学生社区党工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保卫部(保卫处、武装部)、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测绘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艺术教育中心)和基础部中层正职,以及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和基本建设办公室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围绕“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主题,周志琦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通过典型案例,逐条进行分析解读。

周志琦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结合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工作实际,周志琦对与会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他强调,一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将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融会贯通学,不断加深对党的纪律规定的理解把握。要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要严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加强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团结、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的功能。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落实落细。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在集体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三是要严于律己,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要坚持自省、自重、自警、自励,同时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的教育,用好手中的权,管好身边的人。

周志琦希望大家能够全面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遵规守纪印刻在心、外化为行,讲规矩、守纪律、敢担当,为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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