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有关爱卫会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规划、部署、协调和指导学院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3.组织开展师生健康教育活动。
4.组织学院师生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开展创建卫生单位活动,搞好环境卫生治理与除害防病工作。
5.制定爱国卫生工作有关标准和检查办法,组织开展检查活动。
6.承办学院交办的其他爱国卫生工作。
二、卫生工作要求
1.有健全的卫生组织和卫生制度,层层有人负责卫生工作,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坚持卫生工作经常化,卫生责任制明确,坚持周末、月末卫生日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卫生活动。
2.校园整洁,道路硬化,庭院及活动场地平整无积水,无垃圾,无卫生死角及蚊蝇滋生地,有害有毒弃物做到妥善处理;积极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环境,美化校园,车辆定点存放,整齐有序。
3.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礼堂、饭厅、宿舍等,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有禁止吸烟标志,温度适宜;走廊、楼梯、门窗、地面、天花板、墙壁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垃圾、纸屑、痰迹、烟头。物品摆放整齐,有纸篓、痰盂等卫生设施,保持室内经常清洁。
4.课桌椅符合卫生要求,采光照明充足,学生定期调换座位。
5.医疗保健部门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礼貌和卫生知识教育,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卫生宣传,设有卫生学传栏,并定期更换内容。
6.公厕为水冲式或其他无害化处理厕所,定期消毒,专人保洁,做到无积粪、无积垢,贮粪池密闭,及时清掏粪便不外溢,基本无蝇蛆。
7.设有密闭垃圾箱或垃圾池,垃圾清运及时。
8.定期对下水道、垃圾箱、公厕进行药物消杀,有防鼠灭鼠设施,四害密度低。
9.内部食堂或副食经销点的“三证”齐全(健康证、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熟分开,餐具洗、消措施落实。
三、卫生检查标准
1.卫生组织管理(8分)
①无卫生组织者扣2分;
②无卫生制度者扣2分;
③未坚持周末、月末卫生日活动者扣4分。
2.环境卫生(20分)
①道路未硬化、庭院及活动场地不平整、绿化美化不好者,有垃圾、污水者扣5分;
②无垃圾箱或垃圾池者扣5分(有垃圾箱不密闭者扣3分);
③有毒有害物不妥善处理者扣5分;
④有卫生死角发现一处扣1分,直至扣完20分;
⑤车辆乱停乱放者扣2分。
3.室内卫生(20分)
①室内有积尘、蛛网、纸屑、烟头、痰迹者,每处扣0.5分,共4分;
②课桌椅及用具摆放零乱,不洁者扣4分;
③教室采光照明及通风不良者扣2分;
④课桌椅、黑板不符合卫生要求者扣2分;
⑤无痰盂、纸篓等卫生设施者扣4分;
⑥公共场所无禁止吸烟标志扣4分。
4.公厕卫生(15分)
①公厕为非无害化处理厕所扣3分;
②未定期消杀、无专人管理者扣3分;
③便器有积粪、污垢、地面有污物、污水者扣3分;
④墙壁有乱贴乱画者扣3分;
⑤贮粪池不密闭、清掏不及时扣3分。
5.饮水设备卫生(8分)
①无饮水设备不计分;
②饮水设备不足者扣4分;
③饮水设备不卫生者扣4分。
6.疾病防制及食品卫生管理(12分)
①预防措施不力造成疾病流行者扣12分;
②食品卫生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发现1人扣1分,共3分;
③餐具洗消不落实者扣3分;
④生熟不分者扣3分;
⑤“三防”设施不全,蚊蝇密度超标者扣3分。
7.消杀除四害(12分)
①未进行有效消杀者扣4分;
②无防鼠灭鼠设施,鼠密度超标者扣4分;
③室内蚊蝇超过3只或见者每处扣0.5分,共4分。
8.卫生宣传(5分)
①无固定卫生宣传栏者扣2分;
②宣传内容不合时宜者扣1分;
③无卫生宣传标语者扣2分。
四、卫生管理办法
1.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制,学院环境卫生由校园环境管理中心组织打扫;办公场所划分卫生区,由各部门组织职工打扫;公厕卫生安排专人清扫。垃圾有专人送往垃圾转运站。
2.各处、室、系卫生应坚持经常打扫,每周进行自查一次。
3.东、西、北各院每半月检查一次卫生,并实施不定期抽查。
4.学校爱卫会每季度检查一次卫生,重大节日活动组织师生大扫除,并进行检查。
5.卫生检查是部门工作考核的组成部分,检查结束将与部门的岗位津贴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