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考勤管理,严肃课堂纪律,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各课程教学负责部门要强化课堂考勤工作,将教师上课考勤情况(只报送校内课堂教学)每周一上午12:00前随《教学通报》报教务处(报送格式为×××院(系、部)点名×××班次);辅导员考勤情况随《学生工作通报》报学生处,教师的考勤记录等资料留存各部门备查。
教务处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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