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
我院水利类专业前3学期按水利大类培养,后3学期按分流专业培养,其中在第3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实施分流。分流时,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确定各分流专业人数。根据志愿优先、择优分流的原则,以“志愿+成绩”方式实施分流,即尊重学生志愿,体现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结合学生入校后学习成绩,择优分流。
水利工程学院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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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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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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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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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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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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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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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管理类【含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方向)、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检测技术方向)、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方向)、安全技术与管理、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方向)、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城市水利方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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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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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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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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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与工程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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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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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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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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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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