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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下半年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评定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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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17年度下半年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要求

主要根据资源建设、信息化教学应用两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信息化教学应用主要针对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对参评教师利用教学空间及其他教学平台(如:黄河水院智能课堂、云课堂、云班课等开展资源建设与教学互动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评定程序

教师本人进行自评后,提出申请并填写《2017年度下半年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自评表》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相关老师3月22(周五)下午17:00前将自评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部门办公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