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
各系(部):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精神,发展和完善“学校-系部-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构建必赢官网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建立班级心理委员制度,以促使各班级创造性地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朋辈辅导”( 同学之间或年龄相仿的朋友之间进行的心理帮助),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协调发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级心理委员的定位
每个班级设置1名心理委员,心理委员纳入学生干部编制,受各系部分团委和院心理咨询中心双重领导。心理委员是心理健康教育的基层工作人员,是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力军。
二、班级心理委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大学生心理卫生知识宣传,传播心理健康理念;
2.宣传介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相关机构情况;
3.关注班级学生心理状况,积极组织开展朋辈心理辅导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心理健康活动;
4.深入观察本班学生心理动态,发现异常情况主动提供帮助,必要时及时报告辅导员老师,或个别转介到心理咨询中心寻求帮助;
5.配合院系和心理健康教育职能部门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三、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
05、06、07三个年级每班设心理委员一名,心理委员通过学生自愿报名、班级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具体要求如下:
1、在学生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2、热爱班级心理健康工作,具有服务意识;
3、对心理学感兴趣,能遵守保密原则;
4、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乐观、包容,有亲和力;
5、善于与人沟通;
6、可以由原班委兼任,也可以另外选拔。
四、培训与上岗
选拔产生的心理委员由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在适当时候统一组织进行专业培训,学习助人技能,提升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五、管理与考核
1.班级心理委员属学生干部建制,与其他学生干部同等对待。其日常工作由系(部)负责指导,院心理咨询中心负责组织落实相关培训等活动。
2.对各班心理委员的学期、年度量化考核纳入班级考核。
3.对于表现突出的,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请各系(部)按通知精神落实具体工作,做好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工作,并于3月21日之前将各班级心理委员名单(电子稿及纸质文档)以系(部)为单位报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JX7104)。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