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了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各项工作,通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各系(部)要掌握留校学生的具体情况(包括:人数、勤工助学岗位、工作内容、考核人、住宿情况等),及时与留校学生沟通,关注他们的工作、生活、安全、住宿等方面的情况。做到信息畅通,并解决留校学生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二、机关及后勤各部门请于28日前将本部门所需暑假留校勤工助学学生名单及助学岗位,住宿安排,安全负责人,工作考核人等详细情况交各系(部)确认,由各
系(部)汇总统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30日交学生处学贷中心,经学生处审核通过备案确认,未审核通过、无备案者将不予发放津贴。同时本部门所用学生安全及
生活情况由用人部门负责。
三、各系(部)要关注暑假期间大学生思想环境的变化,发现敏感问题及时与学生处沟通,保证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安全稳定。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