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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爱的教育引导教育避免学生不想剪发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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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晚上7时30分左右,胜利油田第一中学13岁初三女生莹莹(化名)从家中五楼跳下,14日早上7时许抢救无效而永远离开了人间。莹莹跳楼身亡,其家人认为与学校要求孩子理短发有关,但是学校称不负责任。
  
  又是一个鲜活的生命,13岁的女孩,青春、阳光,可就这么无情地离开了我们,而事情的缘起却是学校要求理发,令人扼腕。
  
  现在不是推卸责任的时候,而是反思,是解决问题的时候。青少年的教育问题,是整个社会的问题,而不仅仅是某个人或家庭或学校的责任,我们都应反思,应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更加和谐健康的环境。
  
   首先,孩子的教育问题是父母的问题。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那么父母就应该负起教育的责任,家长的一言一行都应成为子女的典范。尤其当前,我国正 处在社会的转型期、改革的攻坚期,社会上所谓的“90后”思想也跟老一辈人有了较大的差别,父母作为最直接跟孩子接触的人,日常生活中更应该及时了解子女 的思想、心理,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做好家庭教育,爱的教育,责任教育。
  
  其次,学校应扛起青少年学生教育的大旗,这是学校的本 职工作,更是学校的责任。学校工作是全面工作,不仅仅是教授课本知识,还包括素质教育、认知教育等,而作为学生行为规范的校规校纪更应成为教育青少年学生 的重要手段以及指引,但近期在网络上流传的各种雷人校规却让笔者感到无奈。比如“男女同学平时距离不能小于50厘米”、“男女生不得同桌吃饭”、“周末不 准看湖南卫视”、“长胖一斤罚款50元”、“学生带手机将被开除”……人们在感到可笑的同时,更感受到一丝无奈。笔者以为,这样的规定只能用“滑稽”来形 容,雷人雷的着实不轻。细想此次事件,如果不是学校要求剪短发的规定,也许莹莹就不会离开我们。十几岁的孩子正处在成长期、叛逆期,学校应该以因材施教为 主,以爱的教育为主,加以正确引导教育,而不是生硬不通情理的校规。笔者以为加强学校教育不妨从改善校规上入手,取消这些雷人的校规,多一些爱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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