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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高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

作者: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18/09/14 12:19:37  |   访问量: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职业教育取得长足进步,职业教育正在形成政行校企多元参与的办学格局,职普融通理念逐步得到认可,中高职衔接机制逐步完善,作为世界上办学规模最大、结构最为复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已初现雏形。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职业教育应牢记历史使命,回应时代要求,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增强国家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已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

改革开放初期,职业教育是当时我国整个教育事业最薄弱的环节。职业教育面临着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不健全、管理体制不畅通、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基本办学条件不足、师资短缺等困难。自1991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55号)》和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出台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逐渐步入正轨,一代又一代职业教育工作者艰苦奋斗、上下求索,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跨越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已基本完善。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高度重视,多次就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多项重要文件,为现代职业教育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国已成为职业教育大国,具备了大规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截止到2017年底,全国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共计10671所,教职工人数达107.97万人,专任教师83.92万人,在校生1592.5万人;全国各类高职院校1388所,教职工人数66.95万人,专任教师48.21万人,在校生1104.95万人。

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制度不断创新,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产教融合制度、行业指导评价制度、校企合作制度、集团化办学制度、招生考试制度、现代职业学校制度等不断创新,向更高水平发展。职业教育的理念在各学段不断渗透,对口单招、五年制高职等制度也让职普融通理念得到更广泛的认可,师资培养体系、课程衔接体系和从中职、高职到本科应用技术大学的人才培养体系已经初见成效。

职业教育在新时代的新担当和新作为

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业而作出的战略部署。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职业教育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和转换增长动力方面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不仅需要职业教育,而且需要与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党的十九大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发展路径,明晰了职业教育在新时代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职业教育必须牢记使命,以新担当和新作为回应时代要求。

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求、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助力实现制造强国国家战略,是时代赋予职业教育的重大使命。回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必须深刻理解新时代发展的背景,把握新时代的发展方位,用具有新时代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引导和助力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成长,筑牢理想信念,提升能力水平,培育适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大国工匠。要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需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促进职普两类学校均得到充分发展,因材施教,让不同类型的学子都找到适合自己的成长成才道路,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学子进入职业院校,勉励广大职业院校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赋予劳动者脚踏实地、不忘初心的敬业精神,形成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的工作态度;鼓励创业者坚守理想信念,坚韧不拔、顽强拼搏;鼓励创新者潜心钻研工艺技术、执着专注、精益求精。

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几点建议

我国职业教育虽然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职业教育的区域差距、城乡差距依然明显,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停留在表面层次,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问题长期存在。长期以来形成唯书唯上、学历崇拜、“学而优则仕”的传统偏见,导致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不足,职业院校成了所谓“差生”的无奈选择,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动辄要求“本科”及以上,大量的技术技能人才在薪酬待遇、职业生涯、择业升学等方面处境尴尬,导致职业院校在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上陷入恶性循环。

建议把弘扬工匠精神的要求体现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各项工作中,继续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社会地位、待遇和收入水平,切实发挥出人才的创新创造能力,助推产业优化、技术创新、产品升级。

多措并举,深化产教融合。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办学模式,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让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时就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让学生在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上得到全面发展;学校和企业签订科研合作协议,激发教师的科研创新能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通过校企一体、产教协同育人,把教学、实训、研发相融合,把工匠精神的精神基因请进学校,把崇尚劳动、敬业守信、精益求精、敢于创新的工匠精神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营造出孕育工匠精神的良好环境。

系统培养,突出纵向衔接。通过做好职业启蒙教育,做亮普职融通,做强中等职业教育,做优高等职业教育,做大职业培训,做通国际职业教育,做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准职教扶贫,实现职业教育思维和理念在人才培养链条上的全覆盖。

共同发展,强化横向沟通。职业教育不能限定在中职和高职层次,不能孤立在职业院校和技能培训机构的范围内,应在与K12阶段的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合作融通和搭建“立交桥”过程中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形成广泛共识和浓厚氛围。

互联互通,畅通成长通道。科学育才选才用才,在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使用中均应强调分类培养、分类评价。增加符合技术技能人才能力特点的职教高考,实行“30%文化素质+70%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改革招录办法,逐步提高高校招收有工作实践经历人员比例,“211”“985”等一本院校中的应用技术型专业也应确定一定比例招录职业院校学生。推动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同步发展,着眼于一线职工终身教育需求,推进优质培训资源的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

正本清源,消除传统偏见。人才没有地域和领域限制,教育没有三六九等区分,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只是类型不同,不是层次差异。行行能出状元,人人皆可成才。我们需要仰望星空的科学巨擘,也离不开脚踏实地的能工巧匠。树立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建立健全技术技能型人才职级晋升机制、奖励机制和荣誉机制,体现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不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社会认可度。

传道授业,推进思政教育。立德树人是“传道”,技能培训是“授业”。要坚持不懈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职业教育思政教育工作中心,作为实现“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精神动力和支撑。

信息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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